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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条双鸽环链电动葫芦作业安全守则

发布时间:2016-11-01

  

使用双鸟环链电动葫芦作业,不仅对葫芦本身质量有严格要求,对操作葫芦的人员也要经过专业训练、严格把关,在操作这一环节应做到万无一失。那么作为操作人员都需要谨记哪些守则呢?

一、每次作业前后都应对葫芦进行日常检查。

二、禁止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,禁止吊拔埋置物及斜拉,斜吊等。

三、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,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以最小高度吊运,吊重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,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四、无下降限位器的电动葫芦,在吊钩处与最低工作位置时,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的安全圈。

五、不得私自对电动葫芦进行改装、改造。

六、使用中若有异常响声或故障,应停车检查,排除故障再进行作业。

七、电动葫芦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,如制动器、限位器失灵、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,钢丝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,不允许起吊。

八、严禁捆吊持不牢或不平衡而右能滑动,重物棱角处与钢丝之间末加衬垫等。

九、不允许在昏暗、无法看清作业环境中作业。

十、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,不能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,进行检查维修。

双鸟环链电动葫芦技术人员提醒大家,作为操作人员要谨记守则是我们的使命,遇到特殊情况灵活处理是对我们专业素质的考验,因此在任意环节都要提高警惕,不可懈怠。